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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醫務局:香港正邁向藥械“第一層審批” 下半年聚焦藥械監管中心職責賦能

時間2026-04-10 15: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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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獲悉,4月10日,香港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表示,香港正持續推進藥物及醫療器械審批制度改革,邁向藥械“第一層審批”。政府計劃在下半年提交條例草案,聚焦於在衞生署下成立藥械監管中心,賦予藥械監管中心明確的法定職能,以鞏固其在藥械監管體系中的核心地位。

盧寵茂提到,國家在創新藥械方面正高速發展,“十四五”規劃及“十五五”規劃重複提出加快發展生物醫藥和優化創新藥與臨牀急需藥品審評審批。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自2023年《施政報告》提出,發展香港成為國際醫療創新樞紐,改革香港藥械的審批註冊制度,推動創新藥械研發成果轉化,從而配合國家發展規劃的方向。

香港正邁向藥械“第一層審批”,並籌建權威的國際藥械評審機構,即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下稱藥械監管中心,全方位主動出擊推動有關工作,包括:

(一) 已於2023年十月,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支持下,成為國際藥械監管權威組織“國際人用藥品註冊技術協調會”(英文簡稱為ICH)的觀察員,推進香港藥物監管制度。目標是爭取成為ICH監管機構成員。預計在成立藥械監管中心後,可於2027年第二季向ICH提交申請;

(二) 於2024年六月,成立藥械監管中心籌備辦公室,負責規劃及推動監管中心的成立,目標是於今年內於衞生署內成立藥械監管中心,長遠發展成為藥械領域的國際權威監管機構;

(三) 自2023年十一月起香港已實施“1+”新藥審批機制,至今已有19款新藥按此機制獲批准註冊,其中包括七款已獲批准納入醫院管理局藥物名冊的新藥,加快新藥引入香港,為更多病人帶來治療新希望,同時為推行“第一層審批”鋪路;

(四) 已於2026年三月開展“第一層審批”新藥註冊機制第一階段,涵蓋已註冊化學元素產品的延伸應用(例如新適應症、新劑量、新用法用量和新劑型等)的註冊申請。機制及後會按已公佈的時間表及路線圖擴展,目標於2030年或以前對首創產品全面實施“第一層審批”。

創新藥械發展一日千里。成立藥械監管中心及推行“第一層審批”機制有助香港更好地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助力創新生物醫藥技術“引進來、走出去”。香港特區必須加快建立專責的藥械監管機構,完善藥物監管體系,為市民提供最先進醫療,並配合國家發展步伐,爭取生物醫藥技術創新國際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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